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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株潭报》:儿子伤了人,父亲带他去自首 法庭上,他又为儿子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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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永红 通讯员:喻志强 傅南  发布时间:2011-12-22 22:39:26 打印 字号: | |
  小峰站在被告席上,头低垂着,偶尔抬头看一眼父亲,又迅速将目光收回。身材瘦小的老罗,从小峰进入审判庭的那一刻起,目光就没从小峰身上移开。去年9月,小峰因为“讲义气”,帮朋友打架,使用刀具将他人砍伤。时隔一年,老罗狠下心带着小峰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昨天上午,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对小峰涉嫌聚众斗殴一案进行了审理。

  “90后”小伙砍伤他人,父亲带着他自首

  小峰出生于1992年,是湖南省新化县人,案发前在株洲某中专读书。去年2月的一天,小峰的朋友邹某在株洲县渌口镇一网吧上网时,因为一点小事与刘某发生争吵,并引发打斗,邹某将刘某打伤。对此,刘某一直耿耿于怀。

  同年9月24日,刘某纠集了一群人向邹某“约架”。邹某也喊了小峰等几个朋友,于当天下午6点左右赶到“约架”地点。双方手持砍刀互殴,在一片混乱之中,小峰将刘某的右肩砍伤,经法医鉴定,刘某的伤情为轻微伤。事情发生后,小峰从没跟家人说。

  2011年5月25日,小峰被登记为刑拘在逃人员。得知儿子的情况后,老罗于今年9月14日带着小峰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我心里挣扎了很久,毕竟犯错的是我的亲生儿子,如果他要坐牢,别人会怎么看我?”谈及送儿子自首的事,老罗坦言,自己心里也很难受。

  儿子犯下的错误,父亲说自己也有责任

  昨天上午,老罗早早来到了审判庭。开庭之前,老罗时而与辩护律师交流,时而打电话,表情显得很焦急。

  直到快10点的时候,小峰终于在法警的陪同下出现在审判庭。老罗赶紧上前询问情况。记者看到,小峰的身高有1.75米左右,看上去比较结实,相比之下,站在小峰旁边的老罗,身材显得瘦小很多。

  公诉人念起诉书的时候,小峰一直低着头,偶尔抬头看一眼父亲,又迅速收回目光。老罗则望着向小峰,认真地听着。

  “我可以说一句吗?”法庭调查的时候,见小峰回答问题时,有些地方讲不清楚,老罗显得很着急,他向法官请示道。

  轮到老罗发表辩论意见时,他向法官说出了自己的请求:“作为一个父亲,我没有教育好自己的儿子,让他走上了歪路,我有一定的责任,恳请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对于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小峰予以承认,并对自己盲目“讲义气”造成的后果表达了悔意。

  鉴于案发时,小峰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且有自首情节,法院当庭做出一审判决,以聚众斗殴罪判处小峰有期徒刑一年。
来源:《长株潭报》2011年12月22日
责任编辑:傅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