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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晚报》:“复制他的手机卡 可知道他的通话和短信内容” 轻信了骗子,她被敲诈了近两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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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广 通讯员:唐玲 傅南  发布时间:2012-10-15 14:39:05 打印 字号: | |
  群发可以复制手机卡的虚假短信,受害人上当后,要求继续支付其他费用,并以告知被复制手机号码的人相威胁,敲诈勒索近2万元。近日,这三名骗子被荷塘区法院判刑。

  今年3月份,被告人洪某、朱某、康某(均为双峰县人,37岁左右)相互纠集,在我市请人群发虚假短信。信息称,可以根据对方手机号码复制手机卡,从而可知对方的通话和短信内容。

  3月27日,骗子接到受害人雷某芳的请求后,次日通过电脑软件,演示出卡已被复制好的假象。雷某芳信以为真,后按要求汇款900元做制卡费。

  但雷某芳因此陷入了被敲诈的漩涡。之后,骗子又要求她购买所谓的8800元专用手机和缴纳2万元网络建设费,遭拒绝后,便以告诉被复制手机号码的人要挟,先后两次敲诈其共计17800元。

  除此之外,这三名骗子还采取上述手段,骗取另一名被害人制卡费400元,但后续勒索钱财的行为未得逞。

  荷塘区法院公开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洪某、朱某、康某相互纠集,采取威胁的手段,强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考虑到归案后,三人将赃款全部退还,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均可以依法宣告缓刑。因此,三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二年,并没收了相关作案工具。
责任编辑:傅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