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么一伙人,出门专打“摩的”,其中一人表演“假摔”,埋伏好的同伙伺机对司机进行敲诈。近日,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参与“假摔”的凌顺(化名)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2008年10月的一天晚上,外号“志保”的男子在荷塘区红旗广场附近租乘了吴某的摩托车。“哎呦!好痛!”当摩托车行驶到荷塘区苗圃路某上坡处时,“志保”假装摔倒在地,并发出一声惨叫。
“志保”要求司机吴某赔偿1000元。吴某拒绝进行赔偿,双方僵持不下。随后,凌顺等人“及时”出现,并对吴某进行威胁,若不进行赔偿,就不准离开。
见对方人多势众,无奈之下,吴某将身上仅有的440元钱全部交给了凌顺等人。
据检方指控,凌顺、“志保”等人一般选择在下午和夜晚作案,地点都是比较偏僻的道路,他们利用“摩的”司机赔钱私了的心态,实施“假摔”敲诈。其中,凌顺参与的敲诈共四次,涉案金额共计3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