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麻将馆看人打麻将时与他人发生争执,气不过竟然用匕首将他人刺成重伤。近日,荷塘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丁某有期徒刑四年。
2012年4月12日15时许,被告人丁某来到株洲市荷塘区财富小区附近一麻将馆看人打麻将,丁某见被害人吴某胡牌便要求吴某下桌,吴某不愿意,双方发生争执。随后,丁某打电话叫来沈某、周某(均另案处理)。到达后,周某将随身带来的匕首交给丁某,丁某遂用该匕首将被害人吴某刺伤。经株洲市公安局法检所鉴定,吴某的伤情为重伤。
荷塘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丁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丁某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