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红按摩女有钱,遂与他人合谋骗按摩女"出台"后,以殴打、言语威胁、持刀捅伤等方式获得其银行密码,取走现金20000元,购买金器20073元。近日,荷塘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黎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2007年10月,被告人黎某的女友得知被害人小红比较有钱,遂提出要被告人黎某安排他人以"出台"的方式将被害人骗出来,再强行逼问其银行卡密码的方式抢劫被害人。黎某遂纠集了2名同伙,决定由2名同伙负责约被害人小红出来,黎某负责在拿到被害人的银行卡后到银行取钱。
2007年10月11日17时许,黎某的同伙以"出台"为名将被害人小红带到株洲市荷塘区合泰大街一宾馆308房。在小红进入房间后,持刀威胁小红,并将其绑住对其搜身,搜到工商银行卡一张,在使用持刀等方式威胁小红说出银行卡密码未果后,黎某的1名同伙打电话叫来被告人黎某。
被告人黎某对小红实施了殴打、言语威胁并持刀捅伤被害人小红等行为后从小红口中得到银行卡密码。随后,黎某乘坐摩托车到株洲工学院门口和文化路电业局对面的工商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分9次取走小红工商银行卡里的20000元钱。取完钱后,他又打车到株洲市芦淞区家润多购物广场一珠宝店通过刷卡的方式消费20073元购买了2条千足金项链和1个千足金戒指。事后被告人黎某携女友与两名同伙一起逃到广东佛山,对所抢到的钱物进行分赃,每人分得9000余元。
案发后,被告人黎某慑于全国"清网行动"的压力,于2011年底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抢劫的犯罪事实,并退赃10000元。
荷塘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后认为,被告人黎某伙同他人采取暴力手段劫取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黎某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策划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黎某案发后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黎某退赔赃款,如实供述自已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