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了他人的钱,竟然用麻古来还。近日,荷塘区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稂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因被告人稂某欠吸毒人员袁某(已作行政处罚)300元钱,2012年3月8日19时许,袁某等人到株洲市荷塘区汽车城稂某的住所向其要钱。当晚,稂某与袁某谈好:用3粒麻古作价300元以充抵欠款。后袁某将3粒麻古与他人一起吸食掉。2012年3月12日,公安机关在稂某的住所查获45粒麻古(净重4.5克)并予以收缴,经取样鉴定:所查获的麻古检出甲基苯内胺、咖啡因等成分。
荷塘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稂某明知麻古系毒品,仍进行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案发后,被告人稂某能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