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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晚报》:走到家门口的楼梯间时 姑娘身上的手机被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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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广 通讯员:唐玲 傅南  发布时间:2012-09-25 20:37:56 打印 字号: | |
  荷塘区女孩深夜归家,却不想被人尾随,在家门口遭劫。案发后,警方很快锁定了嫌疑人,并将其捉拿归案。近日,荷塘区法院审理了这一案件。

  检方指控,今年2月26日,被告人刘某与钟某(另案处理)相约“搞”些钱用。次日晚,二人上网后,上街寻找作案目标。当晚22时许,他们在荷塘区新华桥上发现了走路下班回家的女子小璐(化名)。

  二人尾随至小璐居住的荷塘区南岳岭一村,在楼梯间,当小璐准备上楼时,被告人刘某实施抢劫,抢得小璐的手机一台,后逃离现场,

  小璐随即追赶,但被刘某推倒在楼前的水沟内,致使其左手指多处划伤及左手腕处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事后,刘某将抢得的手机供自己使用,分给钟某现金130元。经鉴定,该手机价值为817元。

  另查明,刘某原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六个月执行。而他此次犯案时,正处在缓刑期内。

  荷塘区法院公开审理后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抢劫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刘某系缓刑考验期限内重新犯罪,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考虑到他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因此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三千元。

  提醒:

  女性晚上单独外出

  要多留意可疑人员

  行走过程中要与陌生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尽量不要孤身穿越僻静、照明条件不好的路段,确实要穿越时,要快速通过,也可以打出租车。出门在外,做到财不外露,遇歹徒抢劫时要沉着应对,不要硬碰硬,可记住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尽可能发动周围群众共同对付罪犯,及时报警。

  居民晚上回家时

  有三个地点需留意

  首先是公交车站,一旦发现可疑身影,尽量找路边的小卖部之类的地方暂避,然后打电话向警方或家人求助;其次是小区门前,走到这里往往会放松警惕;第三是单元楼道门前,开门前千万注意回头多看一眼。
来源:《株洲晚报》2012年9月25日
责任编辑:傅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