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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株潭报》:假车牌假驾照 一伙人从合泰大街骗走一车货物 事隔多年后自首,行骗的和销赃的都被判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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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永红 通讯员:喻志强 傅南  发布时间:2012-09-18 13:29:44 打印 字号: | |
  在新疆、西藏、广东等地东躲西藏几年之后,唐峰(化名)投案自首了。2006年,他与三名同乡凑到一起,伪造假车牌、假驾驶证,打着帮货运站运送货的幌子,骗走一车价值40余万元的货物。近日,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最后一名嫌疑人被判刑。

  唐峰是湖南省蓝山县人,2004年9月,在家人的支持下,唐峰花10余万元买了一辆解放牌货车,开始拖货跑运输。“我运气不好,车子总是出事,赚不到钱。”2006年11月中旬,唐峰遇到了在蓝山县城经营货运信息部的同乡周鑫(化名)。两人都觉得跑货运不赚钱,不如找点“门路”——利用假车牌和假驾驶证骗货卖钱。两人拉两个同乡入伙,购买了一副牌照为湘E11165的假车牌和一张车主为“刘实有”的假驾驶证。2006年12月,株洲市荷塘区合泰大街某货运部选中了“刘实有”(周鑫、唐峰等人的骗局)运送一批服装去贵阳,这批货是由合泰大街10多家服装加工厂的老板委托的。货发出去后,就被周鑫、唐峰这伙人“吃”了。骗了货之后,该伙人将其贱卖给周鑫在广州开店的姐姐,4人瓜分了赃款。

  2011年,在新疆、西藏、广东等地的不同城市东躲西藏了几年之后,唐峰最后还是决定投案自首。在此之前,周鑫与另外两名同伙已经分别被判了刑。周鑫被抓后,其姐姐逃亡了几年后选择了自首。

  近日,荷塘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唐峰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周某(周鑫的姐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来源:《长株潭报》2012年9月18日
责任编辑:傅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