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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日报》:手机被抢,她狂追遭歹徒伤害 女性遭遇抢劫,应注意自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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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凌晴 通讯员:唐玲 傅南  发布时间:2012-09-17 14:35:31 打印 字号: | |
  半年前的一个惊魂之夜,家住荷塘区的小璐遭两男跟踪抢劫。她愤而追赶嫌疑犯,试图从歹徒手中夺回被抢的手机,结果被推倒在水沟内,多处受伤。近日,犯罪嫌疑人之一刘全(化名)被荷塘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因曾犯盗窃罪尚处缓刑期,与原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3万元。

  2月27日22时许,刚下班的小璐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行至新华桥,被刘全与钟某悄悄盯上,并尾随至荷塘区南岳岭一村。当小璐走到楼下的楼梯间时,刘全忽然冲上来拽住她,夺去了她的手机后立刻逃离现场。缓过神来,小璐追赶到楼前,与刘全拖拽间,她被推倒在楼前的水沟内,动弹不得……经法医鉴定,小璐左手指多处划伤及左手腕处骨折。

  事后,刘全将抢得的手机供自己使用,分给钟某现金130元。经荷塘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抢手机价值为817元。

  警方提醒,单身女性遭遇抢劫务必保持冷静,减少正面冲突,避免人身伤害。
来源:《株洲日报》2012年9月17日
责任编辑:傅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