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报道
《株洲晚报》:假称手指被夹要的哥赔偿 还纠集同伙围殴出警民警
分享到:
作者:李广 通讯员:傅南  发布时间:2012-09-14 17:14:18 打印 字号: | |
  敲诈的哥不成,竟围殴执法民警,围堵达半小时。近日,这几名年轻男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均被荷塘区法院判刑。

  齐某,今年24岁,株洲县人。据检方指控,2011年11月3日晚10时许,他和朋友李某清等人乘坐出租车,在荷塘区合泰街农村信用联社门口下车后,李某清因不满司机的收费,假称自己手指被夹了,要求赔偿。

  司机意识到自己遭到了敲诈,报了警。随后,荷塘公安分局月塘派出所多位民警赶到现场处理。经民警调解,李某清同意接受司机的赔礼道歉,但齐某提出,要司机赔礼道歉外,还赔偿500元现金。

  随后,齐某、夏某建、吉某林、杨某华为首的四人,为达到敲诈司机500元的目的,进行起哄煽动,阻止派出所民警处理。

  在随后的强制传唤过程中,这四人还对执法民警及协警进行殴打,阻止执法,并导致执法民警在合泰街被围堵达半个小时。之后,一名增援协助执法的巡防队员也被打伤。

  案发后,同伙因情节轻微,均被警方行政处罚,而齐某等四名嫌疑人,则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走上荷塘区法院被告席。

  庭审过程中,这四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低头认罪。

  法院公开审理后认为,他们无视国家法律,暴力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案系共同犯罪,齐某系主犯,吉某林等人系从犯。而吉某林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宣告缓刑。

  因此,一审判处齐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吉某林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杨某华拘役五个月;夏某建拘役五个月。
来源:《株洲晚报》2012年9月15日
责任编辑:傅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