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审判业务建设,荷塘法院狠抓裁判文书的撰写水平和制作质量,减少裁判文书格式不当、错字、多字、漏字等现象,取得了良好成效,进一步维护了司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司法公信力的提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裁判文书制作中,要求做到严把“三关”。一是严把制作关,承办法官在裁判文书制作完成后,进行初步审核,至少阅文三遍,确保裁判文书的正确规范;二是严把签发关,继续强调庭长、分管副院长对文书的批审作用,实行层层核稿,按权限签发制度;三是严把评查关。结合“两评查”活动,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审管办负责具体文书评查工作的裁判文书质量评查小组,以定期专项评查为主,不定期抽查为辅,奖优罚劣。
同时,该院对裁判文书的制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求高度重视,树立责任意识;二是严格按照省高院公布的基本格式,统一判决书中的字体、字号和行距,规范运用标点符号和阿拉伯数字;三是做到引用法条全面而规范,做到不遗漏,不累赘;四是强化裁判文书的说理功能,做到叙事客观详实、论证充分有力、繁简配合得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