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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老板骗取加盟费 诈骗7万元被判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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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岚 傅南  发布时间:2012-09-07 00:00:49 打印 字号: | |
  作为知名服饰公司的试用职员,被告人曾某想到的不是做一名优秀的员工,而是冒充老板骗取他人的加盟费。近日,荷塘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曾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被告人曾某作为株洲市一知名服饰公司的试用职员,负责市场拓展工作。2004年12月,该公司指派其与怀化的客户覃某洽谈加盟事宜,在没有公司授权收取加盟费的情况下,其假冒公司老板的名义,在银行开立帐号,并绑定了另外一张银行卡。12月31日,曾某用该公司电话联系覃某,要求覃某将7万元的加盟费及货款汇入其提供的存折帐户。随后,曾某从该存折帐户内将7万元取出后逃跑。

  2011年12月13日,被告人曾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荷塘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曾某在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傅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