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报道
偷完2楼偷1楼 当场被抓被判十月
分享到:
作者:余世平 傅南  发布时间:2012-05-29 09:42:43 打印 字号: | |
  一青年男子窜至民家,盗完2楼后仍不罢休,又去偷窃1楼,最终在逃跑的过程中人赃俱获。近日,荷塘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该起案件,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显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2011年11月26日,被告人李显军翻窗窜至株洲市双丰村谭家胡组一村民家中,先进入二楼盗走现金145元,后又在一楼办公区将一台黑色笔记本电脑盗出。被告人李显军在盗窃得手后逃离在路上时,被及时发现,所盗财物人赃并获。经荷塘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电脑价值2940元。

  荷塘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显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的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案发后,被告人李显军认罪态度较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傅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