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的方便快捷造就了繁荣的二手车购买市场,同时也让骗子嗅到了“商机”,发现了“赚钱”出路。近日,荷塘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彭强华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并将被告人所退赃款7290元予以返还被害人。
被告人彭强华本与朋友合伙经营淘宝女装店,后因生意不好,他开始走上了邪路。2011年8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彭强华在赶集网、58同城网、易登网等网站上发布虚假的低价转让二手电动车信息,并购置了银行卡、电话卡等作案工具,以交付押金和预付款的方式骗取被害人将钱打入银行账户,先后共6次骗取他人钱财共计7290元。
荷塘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彭强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民合法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彭强华犯诈骗罪的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积极退赃,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宣告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