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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法院:五措并举全面开展“亮剑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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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喻志强 傅南  发布时间:2012-03-05 09:15:24 打印 字号: | |
  为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整治经济发展环境,荷塘区法院采取五项措施,组织开展“亮剑行动”整治建设环境活动。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营造安定祥和的治安环境。该院要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进一步推行量刑规范化工作,积极参与亮剑行动百日会战活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重点打击盗窃、抢劫、诈骗、敲诈勒索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经营安全的犯罪。对影响基础设施建设及生产经营安全的犯罪案件,要快审快结,严惩重判,使全区人民生活舒心、工作安心、经营放心。 

  平等保护合法权益,创造诚实信用的投资环境。良好的司法环境是吸引投资的重要方面,是亲商、安商、富商的基本条件,是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保证经济腾飞、社会和谐发展的有力保障。该院树立平等保护意识,始终坚持“三个一样”,即坚持本地企业与外地企业一个样,重点企业与中小企业一个样,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一个样,保护合法经营,制裁违反合同、违法经营等违法行为,平等保护区外、市外、省外、国外来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扎实履行司法职能,构建良好的执法环境。他们坚决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对有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裁判的单位和个人,依法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划拨、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建设工作中心,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年”活动,全力解决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通过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确保辖区十大基础工程任务按时完成,让人民群众满意,让党委、政府放心。

  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打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大力推行全程调解、全员调解,积极开展诉前调解,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全面推行巡回审判,把法庭开到离群众最近的地方,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及时解决群众诉讼难题,把矛盾消除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进一步推动圆桌审判方式普遍化、常态化,充分发挥其促进矛盾化解的独特优势。进一步加大对弱势诉讼群体的救助力度,让更多群众享受到司法文明成果。

  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优化司法环境。继续开展“大走访”活动。推行法官“五进”活动和“贴心解难大走访,司法为民树形象”大走访活动,掀起全员走访服务基层群众热潮;尽力缩短办案周期。大力推行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审理工作,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尽量节约审判资源和诉讼成本;健全破解“执行难”的长效机制。加大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审查力度,健全多方联动威慑机制,形成大执行格局;加大执行和解力度,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责任编辑:喻志强 傅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