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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区法院组织开展“百日会战亮剑行动,能动司法优化环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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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喻志强 傅南  发布时间:2011-12-08 10:56:06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委务虚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生态宜居、文化休闲”新荷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自12月5日至2012年3月15日,荷塘区法院坚持“五要”,组织开展“百日会战亮剑行动,能动司法优化环境”活动。

  一要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努力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治安环境。要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进一步推行量刑规范化工作,积极参与平安荷塘建设,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要重点打击盗窃、抢劫、诈骗、敲诈勒索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经营安全的犯罪。对影响重点工程建设及生产经营安全的犯罪案件,要快审快结,严惩重判。

  二要平等保护合法权益,创造诚实信用的投资环境。要树立平等保护意识,始终坚持“三个一样”,即坚持本地企业与外地企业一个样,重点企业与弱小企业一个样,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一个样,保护合法经营,制裁违反合同、违法经营等违法行为。设立专门合议庭,配备高素质法官,专门审理外来投资者起诉的案件,随时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使创业者想投资,敢投资,能投资,留得住。 

  三要严格执行法律,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建设工作中心,积极开展“为征地拆迁工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全力解决重点工程征地拆迁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通过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确保全区征地拆迁工作按时完成,让人民群众满意,让区委、政府放心。要坚决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对个别地方、少数部门受利益驱动而干扰法院审判或不履行法定的协助义务,以及煽动暴力抗法,围攻、辱骂、殴打、诬告、诽谤司法人员的行为,要坚决依法制裁。

  四要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大力推行全程调解、全员调解,积极开展诉前调解,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全面推行巡回审判,把法庭开到离群众最近的地方,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及时解决群众诉讼难题,把矛盾消除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进一步推动圆桌审判方式普遍化、常态化,充分发挥其促进矛盾化解的独特优势。要进一步加大对弱势诉讼群体的救助力度,让更多群众享受到司法文明成果。

  五要加强管理创新 优化司法环境。继续开展“大走访”活动。推行法官“五进”活动和“贴心解难大走访,司法为民树形象”大走访活动,掀起全员走访服务基层群众热潮;尽力缩短办案周期。大力推行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审理工作,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尽量节约审判资源和诉讼成本;不断提升司法质量。强化司法绩效管理,将诉讼案件总和结案率、普通审限内结案率、发回重审和改判率、案件审理周期、法官人均结案数、结案率、执行兑现率、调解率、息诉服判率、人民陪审员参审率等十项内容作为评判审判质量的重要指标;健全破解“执行难”的长效机制。加大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审查力度,健全多方联动威慑机制,形成大执行格局;加大执行和解力度,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积极开展巡回审判,送法下乡。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农家院落、集贸市场,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兑现,在群众的家门口化解矛盾纠纷。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的全过程;改进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努力解决“申诉难”问题。
责任编辑:喻志强 傅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