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的耐心释疑,现在我对判决已经心服口服了!”刘先生与赵先生相邻通行纠纷一案,当刘先生拿到判决书后,表示对部分内容不理解,于是他申请了判后答疑。最终经过法官半个多小时的耐心析法,他满意地离开了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近年来,荷塘法院进一步强化判后答疑工作,让当事人能够全面、准确的理解裁判文书的内容,上访缠诉现象明显减少,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该院确定了判后答疑的主体,由承办法官作为第一责任人,直接回答当事人提出的疑问,并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复杂程度,由庭长、分管副院长分别或共同参与答疑。
为确保当事人的申请能够得到及时回复,他们规定了判后答疑的时限。当事人提出需要判后答疑的,承办法官应在2个工作日内安排答疑时间,对确有因病或因公出差等特殊情况的,答疑时间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该院确立了判后答疑的范围,要求对当事人提出了申请的所有的判决都要进行答疑,对易在执行过程中激化矛盾,发生冲突的案件、易引起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案件法官要主动答疑,做好裁判文书的法律释疑工作,确保案结事了。
他们还明晰了判后答疑的方式。在当事人提出口头或者书面申请后,采取口头答疑和书面答疑的方式,将现场答疑和电话答疑相结合,运用通俗的语言,释法明理,为当事人阐述裁判文书的依据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