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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法院:“五坚持”助力社会矛盾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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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喻志强 傅南  发布时间:2011-11-23 13:34:34 打印 字号: | |
  荷塘区法院找准审判工作与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契合点,做到“五坚持”,及时化解矛盾,为辖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今年以来,该院民商事案件的调撤率达到80.8%。

  坚持调解优先。树立“调解就是高水平的审判”理念,完善调解工作制度,规范调解行为。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采取上门调解、电话调解、假日调解等多种工作方式,因地制宜、因时而异、灵活机动地开展调解工作。

  坚持能动司法。在辖区内设立了8处便民联系点和巡回审判点,积极开展了“贴心解难大走访,司法为民树形象”的大走访活动,共走访了18个社区、村,通过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组织普法讲座等形式,将法官“五进”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坚持司法为民。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着力解决社会关注不断完善巡回审判制度,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继续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保障经济困难的当事人能够打得起官司,今年以来,该院共减免诉讼费45万余元。

  坚持阳光司法。深入推进立案公开、审务公开、执行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四公开”制度,进一步开展人大代表听审评议活动,全年共听审评议案件10件,聘请了10名公众代表作为特约监督员监督法院工作,力求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树权威,以公开赢民心。

  坚持判后答疑。继续开展“判后答疑”工作,在判决书后附相关法律条文。针对当事人的疑问进行释法答疑,并对案件裁判依据予以详细说明,不仅让当事人知道裁判结果,而且让当事人知晓裁判理由,防止不必要的上诉和上访发生。
责任编辑:喻志强 傅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