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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法院:“四公开”持续打造“阳光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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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喻志强 傅南  发布时间:2011-11-09 09:25:57 打印 字号: | |
  荷塘区法院立足工作实际,深入推进司法公开,持续打造“阳光司法”,力求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树权威、以公开赢民心。近三年来,该院调撤率始终保持在75%以上,执行到位率保持在80%以上。

  深入推进立案公开。在立案大厅通过宣传册、立案指南、立、审、监、执流程一览表等方式,告知当事人案件的管辖范围、起诉条件、收费标准、审判流程等。并免费提供案件的法律文书样本,随案送达诉讼风险告知书等材料,并积极行使释明权,指导当事人的诉讼行为。

  重抓庭审执行公开。强化审判公开,将案件的开庭时间、地点等信息在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涉及司法鉴定程序的,通过抽签选取等方式选定相关机构;坚持案件公开宣判,在判决书后附上相关法律条文;继续坚持裁判文书网上发布,今年全院法律文书上网率已达9成以上。

  坚决落实监督公开。加大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力度,杜绝“陪而不审”现象,利用法官公开栏公开法官的综合情况,亮身份、亮职责、亮形象。同时,公开举报电话和民意信箱。

  持续坚持审务公开。设立了公众开放日,让群众全面客观地了解法院工作,强化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主动依法公开法院工作的有关信息。加强与完善和代表、委员的联络工作,进一步开展人大代表庭审评议活动,今年共庭审评议案件10件;并聘请了10名公众代表作为特约监督员监督法院工作。
责任编辑:喻志强 傅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