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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谭迪生与被告黄石基、罗学斌一般财产所有权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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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1-09-17 15:45:36 打印 字号: | |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1)株荷法民一初字第670 

 

原告谭迪生,男。

被告黄石基,男。

被告罗学斌,男。

本院在审理原告谭迪生与被告黄石基罗学斌一般财产所有权纠纷一案过程中,原告迪生于20119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谭迪生向本院提出的撤诉申请,是其对诉讼权利自由处分的行为,本院依法应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谭秋云撤回起诉。

 

 

 

             田丽丽

 

?一一年九月九日

 

     何戊智

责任编辑:荷塘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