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荷塘区法院不仅认真肩负起审判的职责,还始终把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放在刑事审判工作的首位,充分延伸审判职能,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再次犯罪。
引入心理辅导机制。开通未成年人心理辅导通道,对需要心理辅导的未成年被告人,及时联系有心理辅导资质的老师,制定方案,参与心理辅导及帮教工作。
坚持回访制度。对被判处缓、管、免的未成年被告人,建立个人档案,坚持通过电话、面对面等方式进行不定期回访,及时了解他们的生活、学习及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其不再走上犯罪道路。
做好“判后寄语”工作。对被判处刑罚的未成年被告人,实行一案一寄语,在宣判后将一段“寄语”宣读给被告人,并主动做好被告人家长的思想工作,引导其正确对待犯罪子女,不抛弃、不放弃,协助做好帮教工作。
开展“送法进校”活动。加大对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力度,组织法官深入校园,开展法制讲座,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学生知法、守法、用法的能力,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