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狡猾,将吸剩的毒品藏匿在房间的天花板上,不过依然没有逃过缉毒民警的火眼金睛。近日,荷塘区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李志意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1年5月19日下午,被告人李志意与其朋友一起从长沙赶到株洲市荷塘区某宾馆410号房找肖某玩。三人在房间里见面后,李志意便提议吸食毒品,并将随身携带的部分冰毒和麻古拿出来供三人共同吸食。吸完后,被告人李志意请肖某将剩余毒品藏匿到房间的天花板上,以防万一。次日9时许,株洲市公安局荷塘分局禁毒大队接群众举报,赶至该宾馆410房进行检查,现场抓获李志意等三名吸毒人员,并查获了藏匿在天花板夹层处的毒品。经鉴定、称量,李志意所藏匿的物品系毒品冰毒和麻古,其中冰毒净重7.1克,麻古净重3.24克。
荷塘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志意明知冰毒、麻古是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志意犯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李志意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