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矛盾大化解、案件大调解和法官“五进”三项活动过程中,荷塘区法院在当好“四员“角色上狠下功夫,坚持能动司法,提升司法服务水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当好法律宣传员。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群众及时解答法律疑难问题,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积极开展“改革促进公正廉洁司法”主题宣传活动、反规避执行专项宣传活动和送法到学校活动。在辖区内设立了3处便民联系点和巡回审判点,同时,将“法官五进(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当好矛盾调解员。及时了解群众反映的敏感问题,并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调解职能,深入开展案件大调解活动,推动建立“大调解”格局,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方针,着力民生案件立案调解工作,立案法官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案件,在征询了当事人的意见后可以启动诉前或立案调解程序。
当好基层服务员。人民法院既是国家审判机关也是群众工作部门,人民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牢固确立司法为民思想,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反映的焦点、热点问题,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真正达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护民的目的,树立人民法院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和亲和力。要不断完善巡回审判制度,健全和落实司法救助制度。
当好综治情报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开展以“与百姓贴心,为百姓解难”为主题的“大走访”活动,按照领导班子成员包片、部门包点、干警包户的原则,走访了17个社区,共收集了132条意见、建议,并与有关部门联系,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为化解社会矛盾、平衡社会利益、保障社会和谐、确保社会的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