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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解齐步走 当天立案当天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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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喻志强 傅南  发布时间:2011-08-02 11:39:59 打印 字号: | |
  “感谢立案庭的法官,本打算只是来立个案,没想到一天时间竟然把所有的事情都解决了!”家住荷塘区仙庾镇的唐家其十分激动,紧紧握住立案庭庭长李哲的手说。

  2007年,原告承接了被告湖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房产项目的外墙油漆项目。经过双方结算,项目总工程款为257973元,被告在支付了180000元后,尚欠77973元。2009年12月,被告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和原股东在核减税金后,确定尚欠原告63785元。此后,被告一直拖延支付该笔款项,无奈之下原告只好向荷塘区法院起诉。

  立案法官接过原告的诉状后,详细询问了案件的基本情况,认为案情较为清楚,存在立案调解的可能性。在原告同意进行立案调解后,法官立即电话联系被告,对其释法明理,被告被法官的真诚所感动,表示对情况已充分了解,同意马上派法律顾问到法院进行协调。

  待双方坐定后,法官用一杯热茶,一声问候,让双方缓解紧张、对立的情绪,然后才开始探询事情的原委,并根据实际情况认真讲解相关法律。经过2个多小时的调解工作,被告的代理人向公司详细汇报后,双方同意签署调解协议,被告自愿在15日内将所欠的款项全部支付给原告。原告感激万分,于是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针对新时期民商事案件数量逐步增加,案多人少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的情况,荷塘区法院积极探索调解方法,不断总结调解经验,把“调解优先,案结事了,和谐司法”做为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立案调解工作。截至6月,该院立案庭已成功调解民商事案件16件。
责任编辑:喻志强 傅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