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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抓“立案信访窗口” 建设不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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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傅南  发布时间:2011-08-01 09:05:13 打印 字号: | |
  7月27日至28日,全国法院 “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经验交流会在黑龙江省大庆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对这次会议作出重要批示,他指出,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大力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硬件设施显著改善,便民措施得到加强,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取得可喜成绩。“立案信访窗口”成为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重要平台、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载体、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前沿阵地。(7月29日人民法院报)

  立案信访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立案信访窗口”是人民群众表达诉求、参与诉讼、寻求司法公正、解决纠纷的重要场所,是人民法院了解社情民意、服务涉诉群众、联系社会各界的桥梁纽带,是人民法院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的重要途径,是人民法院坚持“人民性”、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载体。

  “立案信访窗口”是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重要平台。人民法院既是国家审判机关,也是群众工作部门。在“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中,人民法院必须始终坚持以司法便民、利民、为民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为民司法理念,增强服务意识,通过窗口功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在工作中,时刻做到耐心解答当事人的咨询,方便快捷引导当事人立案,文明接待来访群众,真正做到在工作上便民,在作风上亲民,在程序上利民,在实体上护民,通过便捷、文明、高效的司法服务,切实让群众少等一分钟、少花一分钱、少跑一趟路、少犯一次难。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赢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才能真正让人民群众成为窗口建设的最终评判者、最大受益者。

  “立案信访窗口”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载体。对社会管理来说,管理是手段,服务是根本。人民法院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在社会管理中充当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当前,立案信访工作面临着一些突出的问题,形势严峻,任务艰巨。“立案信访窗口”要坚持承担起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服务经济社会的重担。在工作中,要积极创新工作机制,灵活工作方法,要始终把科学管理、强化监督作为重点,加快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防机制、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和群众工作机制,努力加强与社会各方的对接联系,形成社会管理的合力,坚持将“立案信访窗口”打造成矛盾综合化解、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综合管理的重要载体,实现从“应对型服务”向“常态型服务”的转变。

  “立案信访窗口”是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前沿阵地。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各种矛盾呈现高发状态,立案信访工作也面临着辐射面广、任务重、难度大的挑战。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更要充分发挥“立案信访窗口”作用,坚持关口前移,把化解矛盾作为主线贯穿于立案信访工作之中,强化完善立案调解、证据交换等审前程序,积极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做好信访积案清理化解工作,着力解决涉诉信访突出问题,积极探索联合化解涉法信访机制,争取获得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与配合,不断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诉外,化解在萌芽。

  毋庸置疑,作为人民法院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实现自身科学发展,树立为民司法、公正司法、文明司法的良好形象的必然要求,人民法院必须紧抓“立案信访窗口” 建设不放松,不断提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能力,不断把 “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推向深入。
责任编辑:傅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