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塘区法院2010年共立案调解民商事案件16件,2011年至今已立案调解民商事案件16件。立案调解的案件类型也由单一的离婚纠纷发展到民间借贷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
立案调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一是缺乏具体的法律规定。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明确提出立案调解的概念,且缺少具体的操作方法,对立案调解的适用范围、程序、期限也未有具体规定;二是立案庭人手不足。由于立案庭承担着立案、接待、信访、流程管理等繁杂的工作任务,立案调解要求立案庭法官从中暂时抽身出来,客观上也造成立案庭工作量加大,人员不足的问题更加突出;三是立案调解难度大。由于立案调解期限在时间上要求较严,法官在短时间内难以准确把握案情,摸清当事人双方的心理状况,因此调解成功率较低。四是当事人存在疑虑。部分案件虽具有立案调解的条件,但当事人与代理人长期习惯于业务庭 进行裁判,对立案调解抱有疑虑,犹豫不决。
因此,该院建议:一是尽快出台相关法规。通过程序法明确立案调解的适用范围、程序、期限,让立案调解成为名正言顺的诉讼程序之一;二是增加立案庭法官数量。增派业务水平较高、调解能力较强的法官到立案庭,加大立案调解力度,提高立案调解整体水平;三是将立案调解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将立案调解工作纳入立案庭绩效考核,内容不仅要包括案件的数量,还要包括立案调解案件的质量。四是加大立案调解宣传力度。重视立案调解的宣传工作,让当事人明白立案调解的好处,对拒绝调解的当事人多沟通,多鼓励,多解释,消除他们的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