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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区法院:立案调解诉息人乐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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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喻志强 傅南  发布时间:2011-06-17 08:51:42 打印 字号: | |
  “本以为一场官司得打半年,没想到一上午就把问题解决了。”家住荷塘区宋家桥的孙某说,“荷塘区法院办事效率真高!”

  2009年6月,刘某向孙某借款22万元,并承诺在当年9月付清。可时间到了2011年,刘某仍然没有付款。孙某无奈,只得起诉至法院。

  立案庭法官收到孙某的起诉状后,详细询问了孙某案件的具体情况,并在孙某口中得知刘某就在法院附近工作后,决定马上通知被告刘某到法院进行立案调解。当满头大汗的刘某赶来时,法官为他递上了一杯水,在双方坐下后于情于理于法分析案情,并提示被告刘某无论其未按时还款的原因是什么,按借条还款都是其必须履行的义务。刘某也逐渐认识到其做法欠妥,最终同意在三日内归还全部欠款,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为方便群众诉讼,荷塘区法院着力民商事案件的立案调解工作,强化司法服务意识,通过简化程序,缩短办案周期等方式,尽量让当事人少跑路、少花时间、少花钱。立案法官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案件,在征询了当事人的意见后,如当事人有调解的意向,则启动诉前或立案调解程序,在调解过程中,以诚恳的态度帮助当事人理清案件事实和分析利弊,引导双方互让互谅。今年以来,该院在立案阶段调撤各类民事纠纷12件,有力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当事人的普遍称赞。
责任编辑:喻志强 傅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