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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执行到深夜 感动双方促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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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喻志强 吴鹏鹏 傅南  发布时间:2011-05-12 09:21:58 打印 字号: | |
  “感谢荷塘区法院的公正公平,感谢法官深夜还在为我的事情操劳”。5月10日晚上10点半,随着和解协议的签署,申请执行人李某紧紧握住该院执行局局长易东的手久久不愿松开。

  2008年11月17日,李某在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株洲物质供应段装卸粮食时,因体力不支,在拉扯粮食袋时未能站稳,连同粮食袋一同从车向上掉落地面,造成八级伤残。因陈某与李某属雇佣关系,故法院判决陈某应赔偿李某68823.02元。

  由于判决生效后陈某未向李某支付全部赔款,李某向法院申请执行。5月10日下午5点,在得知被执行人陈某正在湘潭家中的消息后,执行干警驱车百余里,与村干部一起向被执行人展开了积极的情理攻势和法律攻势,经过几番细致的沟通、协调之后,执行法官的敬业精神、极富耐心的调解态度和情理兼备的法律解释打动了双方,最终陈某愿意配合法院执行,与申请执行人李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责任编辑:喻志强 吴鹏鹏 傅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