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社会的高速发展和急剧转型,各种矛盾涌入法院,为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宗旨,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保护,荷塘区法院在确保审判公正和审判效果的前提下,采取五项举措加快审判节奏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
发扬协作精神。牢固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思想,根据工作职责,既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及时沟通,善于协调,体现向心力和凝聚力,始终保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特别是针对群体案件、疑难案件,充分发挥群策群力、同舟共济的精神,精心谋划,超前思考,积极落实。继续深入挖潜内部潜力,力求审判资源最优整合,充分利用非一线审判资源,如兼职驾驶员或聘任制法警可直接协助审判人员完成送达、保全等事务性工作,从而腾出足够的审判资源充实审判一线力量。
加大立案调解力度。要求进入立案调解程序的案件必须在三日内结案,并努力做到当日立案当日调解,以避免案件在立案阶段积压,防止诉讼拖延。法官要做好当事人的沟通协调工作,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当事人的的理解与支持,并告知其依法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承担的诉讼义务,消除当事人对调解的顾虑。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严格审查,防止个别当事人为了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而选择立案调解,造成恶意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合法权益现象的发生。
加强审判管理。坚持树立管理出质量,管理出效率的理念。完善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制度,有效规范审判权。充分利用现代计算机网络技术和设备,加强对民商事审判工作各个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实行案件流程登记和跟踪管理,根据各类案件在审判流程中的各个环节,对不同审理阶段和归档的相关工作情况进行登记,填报司法统计卡片,做到一案一卡,实行跟踪管理,以保证各环节不出问题;强化对案件的催办、督办。对将要超审限的案件,由立案庭发出催办通知书,限期结案,防止案件久拖不结。
推动审判方式改革。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强化诉前调解工作,把调解工作真正落实到审判工作的各个阶段。该院在审判工作中坚持“八个必调”,即立案之前必调,立案之时必调,送达见面必调,证据交换必调,开庭审理必调,休庭后判决前必调,判决后上诉前必调,案件执行时必调的全程调解制度。只要存在调解的可能,就不放弃调解的努力,着力规范庭审活动,制定严格的庭审规范。推动建立、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健全人民法院主导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联动、共同化解矛盾纠纷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诉讼调解与审判工作的有机衔接,及时有效地解决矛盾纠纷。
提高法官自身素质。万事以人为本。面对案件数量剧增,审判工作面临越来越多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提高法官的综合素质显得尤为重要。要求法官对典型案件、新类型案件,尤其是对由金融危机引发的纠纷积极进行专项调研,形成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和规范性意见。法官必须做到在庭审过程中比较准确地总结当事人诉争的焦点,精确地确定法庭调查的重点,并能够围绕法庭调查的重点控制庭审节奏、层次分明地开展法庭调查,从而优质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