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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区法院:唱好“亲民、爱民、为民”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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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喻志强 傅南 田丽丽  发布时间:2011-04-20 08:09:59 打印 字号: | |
  “感谢法院为我做主,维护了我的权益,让我讨回了血汗钱!”4月19日,荷塘区法院第二审判庭充满了和谐的气氛,一名中年人紧紧握着法官的手不愿松开,对法院领导和法官们感激不已。

  在荷塘区法院,这样的情景时常上演,该院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坚持“三用心”的工作方法,“不因小案而不精,不因小事而不为”,唱好“亲民、爱民、为民”之歌,强化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用心做好立案信访工作,提供“一站式”服务。立案信访工作是法院化解社会矛盾的最前沿,立案信访窗口是人民群众表达诉讼需求、开展诉讼活动、寻求司法公正的重要场所,也是展示人民法院和法官良好形象的重要窗口。该院设置了立案审查、立案查询、司法救助、判后答疑、材料收转、查询咨询六个窗口,设立了院长接待室、立案调解室、信访接待室和导诉台,开通了 “绿色通道”,为弱势群众诉讼提供方便快捷的途径,完善和加强了立案信访窗口的职能。为方便群众诉讼,该院安装了触摸式查询电脑,在立案大厅公示诉讼指南和相关制度,同时为当事人配备了休息座椅、饮水器具、书写台,为当事人提供纸、笔,饮水机、一次性纸杯,努力为当事人立案提供“一站式”服务。

  用心做好调解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该院继续坚持“八个必调”的调解方法。即立案之前必调,立案之时必调,送达见面必调,证据交换必调,开庭审理必调,休庭后判决前必调,判决后上诉前必调,案件执行时必调。将调解制度引入案件流程不同阶段,除法定不适用调解的案件外,均引入调解程序,在征询当事人调解意愿后,适时为双方提供协商、对话的机会和场合,最大限度地满足和保障当事人的调解选择权。同时,进一步创新调解方式,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通过邀请调解、委托调解等方式,吸收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工会、妇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调解,加强对基层调解员的培训指导,发挥其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提高案件的调解成功率,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用心做好案后释疑工作,达到胜败皆服。为增强裁判公信度,提高服判息诉率,法官在案件宣判后主动询问各方当事人对裁判文书的意见或者疑问,有针对性地说明裁判文书的证据认证、事实认定和裁判理由,用群众听到懂、看得见、想得明的语言做好释疑工作,让当事人赢得明白,输得服气;对当事人表示上诉的,承办法官对其疑问进行有针对性的辨法析理,尽量减少上诉。让当事人怀着疑虑和不满而来,带着高兴和踏实而归,提高裁判的公信度,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喻志强 傅南 田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