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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防线、保廉洁、树形象
荷塘区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强化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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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喻志强 傅南  发布时间:2011-04-18 06:59:29 打印 字号: | |
  为强化作风建设,荷塘区法院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采取四项措施,有力纠正审判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树立了法院的良好形象。

  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尊重和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竭尽全力满足群众诉求,努力做到司法为民、司法利民和司法便民。在全院范围内召开了以强化法院作风建设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干警之间、中层领导与干警之间、党组成员与中层领导、干警之间,相互交心通气,相互指出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

  重视学习教育,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采取召开全院干警大会、院务会议,分组学习以及干警自学等方式组织学习,使广大干警充分认识到强化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整顿和改进作风建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求干警立足岗位,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从根本上改变就案办案的思想,进一步强化审判质量。

  抓实纪律作风建设,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党性修养,站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高度,对新时期法官如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进一步进行了讲解和阐述,严格执行最高院“五个严禁”、省委政法委“六个严禁”,加大对权力运行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力度,要求法官在提高政治敏锐性、鉴别力和坚定性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强能动司法的本领,更好地服务大局。

  强化责任考核,抓好审判作风建设。继续完善院长宏观管理、庭长微观管理、干警自主管理和审判管理部门综合协调管理相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审判管理工作格局,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案件质量评查通报、法官绩效通报、涉诉信访工作通报、立案流程管理通报等机制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扎实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提高干警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
责任编辑:喻志强 傅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