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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区法院采取五项措施学习王胜俊院长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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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喻志强 傅南  发布时间:2011-03-25 07:27:38 打印 字号: | |
    为深刻领会王胜俊院长在最高人民法院学习贯彻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要求,荷塘区法院采取五项措施,努力为打造生态荷塘、宜居荷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与服务,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深化学习,统一思想。全院干警要深刻领会王胜俊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十二五”发展规划的精神实质,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坚持能动司法、公正司法、廉洁司法,进一步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全国人大会议精神的高潮。

  坚持能动司法,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探索刑事和解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维护社会政治稳定。高度重视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树立“调解就是高水平审判”的思想,将“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贯穿到执法办案的各环节和全过程,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加大信访工作力度,完善接访、处访制度,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的渠道,加强诉讼风险提示和信访风险评估,多途径抓好信访源头治理,促进社会和谐。

  注重科学管理,推进创先争优。认真组织开展“司法为民好法官”评选和“优秀法官、调解能手、岗位标兵”评选等争创活动,建立创先争优长效机制。进一步挖掘文化建设的内涵,丰富文化建设载体,弘扬我院“崇法秉正,厚德为民”的院训精神,激发干警职业尊荣感和使命感。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和法院网络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先进人物,通过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鼓舞和激励全体干警,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以人为本,抓好民生案件审判工作。针对农村离婚、继承、抚养、土地流转等案件较多的实际,按照在庭前、庭审、宣判的诉讼流程,对当事人进行有针对性的疏导和指导工作。将调解制度引入案件流程不同阶段,除法定不适用调解的案件外,均引入调解程序,在征询当事人调解意愿后,适时为双方提供协商、对话的机会和场合,最大限度地满足和保障当事人的调解选择权。

  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做好廉政工作大文章。进一步开展人大听审活动。将听审评议案件范围扩展至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领域,面对面征求代表意见和建议,努力增强听审评议活动实效;坚持拓宽监督渠道。进一步发挥好特聘执法执纪监督员和廉政监督员的监督作用。面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信箱及监督举报电话,方便和加强社会各界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进一步坚持党风廉政责任制。紧紧围绕党风廉政责任的分解、考核、追究三个环节,通过加强监督和考核等机制,以制度落实为抓手,将完成法院审判任务与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机结合。
责任编辑:喻志强 傅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