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审判工作的公正、高效、有序运行,荷塘区法院加强审判管理,提高认识、规范庭审、完善制度,全面提升审判质量,更好地服务和保障了辖区经济社会发展。
提高认识,强化“四种理念”。强化“两为”理念,坚持能动司法,该院紧密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强化责任理念,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组织开展了“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深化职业道德建设,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活动,进一步强化了法官的责任意识; 强化监督观念,坚持从严治院,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观念,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常敲廉政警钟;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强化对重点岗位、重要环节和重大事项的监督;强化创新观念,积极化解矛盾,该院积极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注重运用民商事调解、行政和解等多种措施,化解矛盾,大力推行执行和解。在诉讼过程中,他们始终把调解工作作为一项司法为民的重要民生工作来抓,在全院干警中树立了“调解就是高水平审判”的意识,坚持“八个必调” (立案之前必调,立案之时必调,送达见面必调,证据交换必调,开庭审理必调,休庭后判决前必调,判决后上诉前必调,案件执行时必调)的全程调解制度。
推行标准化庭审,力促司法公正。严格规范庭审操作,努力提升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和司法水平,以标准化庭审力促司法公正。法官必须做到在庭审过程中比较准确地总结当事人诉争的焦点,精确地确定法庭调查的重点,并能够围绕法庭调查的重点控制庭审节奏、层次分明地开展法庭调查。对于庭审中涉及的相关法律概念、法律规定以及争议事项,能够根据当事人的诉讼参与能力,适时行使法官释明权,保证了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和案件事实的查清。人民陪审员履职到位。居于主导地位的审判长凭借深厚的法律知识的功底和娴熟的庭审技能,带动了人民陪审员,使人民陪审员在审理、调解过程中,较好地发挥了的其独特作用,排除了以往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的状况,体现了人民陪审员作为“不穿法袍的法官”的风貌。 法警值庭庄严、整齐。法警传递证据规范,迅速,庭审秩序维持有序,庭审纪律好,避免和杜绝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
着力完善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充分利用现代计算机网络技术和设备,加强对民商事审判工作各个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实行案件流程登记和跟踪管理,根据各类案件在审判流程中的各个环节,对不同审理阶段和归档的相关工作情况进行登记,填报司法统计卡片,做到一案一卡,实行跟踪管理,以保证各环节不出问题;强化对案件的催办、督办。对将要超审限的案件,由立案庭发出催办通知书,限期结案,防止案件久拖不结。狠抓全程监督管理,明确了承办法官自我管理、庭长全程管理与监督、审管办重点监督、分管领导全面把关的管理主体责任,同时规定对各管理主体落实责任情况的考核方法,建立健全和全面实施绩效考评管理机制,强化责任,实行量化精细管理,提高工作效能,提质量促效率。
采取五项措施,促使裁判文书质量上新台阶。一是完善机制,成立评查小组,该院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审管办负责具体的文书评查工作的裁判文书质量评查领导小组,对裁判文书进行逐份、逐字、逐句检查;二是不定期抽查,及时改进,为全面及时地了解和检查文书整体质量,兼顾评查的时效性,该院将每月不定期抽查业务庭室的部分裁判文书;三是增进交流,定期开展文书互评活动,由各业务庭室负责人牵头,根据各庭室的实际情况组织全庭室干警定期对所办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全面深入的剖析,相互交流撰写判文书的具体思路与技巧,评选出优秀裁判文书;四是裁判文书上网,主动接受监督,将裁判文书上网纳入案件流程管理,通过裁判文书上网,及时公开裁判信息,最大限度地体现审判制度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以公开促公正,树形象,奖惩分明,把文书质量列为年终考核项目;五是严格落实法律文书的奖惩制度,对裁判文书质量高的业务庭室和个人通报表扬,对裁判文书存在问题和低级错误的较多的业务庭室和个人严肃批评,特别严重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