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荷塘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效果好
分享到:
作者:喻志强 傅南  发布时间:2011-03-21 07:11:36 打印 字号: | |
  为最大限度做到案结事了,化解矛盾纠纷,荷塘区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熟悉乡土民俗,了解邻里关系的优势,全方位、立体式助推案件调解。去年该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70.1%。

  严格选任程序,注重人民陪审员来源广泛性。制订选任工作方案,细化公告、报名、审查考察等各项选任程序,严把选任关口,使尽量多的团体和行业的代表进入陪审员队伍,邀请在群众中威信高、专业知识过硬的调解能手担任人民陪审员。

  提高认识,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优势。该院要求每名干警必须尊重陪审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陪审员易获得当事人的信任以及知民情、懂民意、化解纠纷能力强的优势,最大限度地促成调解。

  针对具体案情,发挥人民陪审员专业特长促调解。在邀请人民陪审参审时,根据人民陪审员的特点,把能否促进案件调解作为重要指标予以考量,特别是在审理医疗纠纷、建设工程等专业性强的案件时,邀请有专业知识的陪审员参与审理。

  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注重人民陪审员的道德素质和工作能力,使其能胜任工作,采取发放法律资料,不定期培训的方式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的法律专业素质和庭审能力、化解矛盾能力。
责任编辑:喻志强 傅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