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民政、法院等渠道获悉,去年我市离婚的夫妻达8600余对,日均近24对。记者查阅市民政局近10年离婚登记发现,从2003年开始,我市离婚人数已连续7年递增,离婚率呈逐年升高趋势。
法官表示,婚姻登记手续简化或许导致了离婚人数增加。此外,家庭暴力、婚外情、异地婚姻、“闪婚”都是离婚的原因。法官同时表示,相对于每年结婚的人数,这种离婚率持续增高仍属正常范围。
手续简化,“好聚好散”
2003年10月1日,我国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实施。这一年,我市离婚的夫妻开始增加。
《条例》实现了由婚姻登记管理到婚姻登记服务的转变,保障了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新《条例》简化了婚姻登记手续,提高了工作效率。
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李书萍介绍,2003年前,夫妻若要离婚还需要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书面证明。为保护隐私,许多夫妻不得不维持名存实亡的“死亡婚姻”。
“新《条例》简化了婚姻登记手续,当事双方可当即在民政部门拿到离婚证,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登记离婚人数的逐年增加。”
感情破裂,原因多多
经办过多起离婚案的荷塘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舒睿说,随着80后步入结婚大潮,这一群体也推动了离婚率上升。“民事案件中,离婚案占比最高,而80后在离婚案中占比接近70%。”
“80后几乎是独生子女,他们自立性不强,思想成熟也较慢,在生活中夫妻遇到摩擦,往往处理方式不当,芝麻小事,闹得双方反目。”
舒法官建议80后的年轻夫妻,在婚姻生活中应当互相宽容,相互理解,多换位思考,多忍让,在平淡中注意调剂生活,在激情中注意增加理性,切莫冲动一时,后悔一生。
“因家庭暴力所导致的离婚诉讼占总离婚案件的3成,”舒睿说。根据《婚姻法》规定,家庭暴力如调解无效,法院应准予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除殴打、残害等显性家庭暴力外,有病不给看,长期不回家,与第三者同居的‘精神暴力’也属‘家庭暴力’”。
舒法官称,“出轨”是婚姻的最大伤害。社会交往的扩大,文化娱乐场所的开放和闲暇时间的增加,使两性间相互结识和沟通的机会增加,由关系密切到感情发生微妙变化的婚外情也更多地发生。
婚姻方面的专家表示,社会转型时期,家庭凝聚力下降、社会聚合力弱化是导致离婚率持续上升的一大主因。
离婚率仍属正常范围
据联合国有关机构统计,上世纪90年代末,我国在88个国家中离婚率排名50多位,到2006年,在84个国家中,我国离婚率排位并无变化。
舒睿说,“我国离婚率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仍将持续增长但增幅会有所减小,相对于我国每年结婚人数,现在的离婚率还处在比较正常的范畴。”
舒睿认为,“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每个人能够根据自己的意志结婚,组成家庭,或决定解除婚姻。离婚率上升,不能简单地归结于社会风气。在一定程度上,它也是人类社会文明的标志。舒睿说,家庭是社会的最小细胞,家庭和睦才能社会和谐。目前,离婚率的小幅上升并不影响我国婚姻家庭以和谐为主的态势。
(记者:邓亚斌 通讯员:田丽丽 傅南 谭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