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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区法院采取五项措施提升法院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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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喻志强 傅南  发布时间:2011-01-05 08:51:14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塑造公正、廉洁、高效、值得信赖的法官公众形象,在新的一年里,荷塘区法院决定有针对性地从五个方面采取强化措施,提升法院形象。

  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深化以人为本理念。切实改进对待当事人的态度,设身处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工作做得好不好的衡量标准,坚持走群众路线,虚心接受群众监督,树立亲民、爱民、利民、护民的良好形象;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的发生,进一步落实“一把座椅、一份纸笔、一杯茶水、一句暖语”等爱民便民措施,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司法腐败现象。

  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忠实履行职责。强化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建设,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方针,注重发挥“三调联动”等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功能,继续坚持“八个必调”( 立案之前必调,立案之时必调,送达见面必调,证据交换必调,开庭审理必调,休庭后判决前必调,判决后上诉前必调,案件执行时必调)的全程调解制度,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了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同时,采取“四优先”( 立案优先、审理优先、调解优先、执行优先)的工作措施,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力争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基层。

  强化廉政建设力度,规范司法行为。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 “深化职业道德建设,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活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查究落实到位,监督能力到位,检查监督到位、社会监督到位等“五到位”,使主体监督全覆盖。在审判工作中,增强自我约束的能力,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解决举止不端庄、语言不文明、着装不规范等庭审作风问题,严格执行“一岗双责”等制度来约束干警司法行为;充分利用正反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继续完善廉政保证金制度,发挥其保廉促廉作用;健全权力行使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关键环节、重点部门的监督,强化巡视巡查和明察暗访,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抓预防,切实防止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健全完善各种制度,加强队伍规范管理。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强化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制定了《队伍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量化和细化各岗位考核指标,实行“逐月考核,逐人通报”。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评先评优和发放绩效奖金的重要依据,真正实现了“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不一样”,形成了强烈的竞争意识和积极的工作氛围。

  提高案件审理质效,加强学习研究。加大了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对改判、发回重审、申诉再审案件进行了重点评查,完善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过错责任追究;狠抓案件质量,强化裁判文书说理和判后答疑,推进三调联动,提高案件的调解率和自动履行率;加大干警的学习力度,进一步提高干警政治和业务素质,解决因自身业务素质低而导致枉法裁判、错误裁判、裁判不公等问题的发生,增强了干警依法裁判的能力;探索构建符合基层法院审判规律的审判管理和队伍管理机制,克服办案上的拖拉作风。切实做到快审快结,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继续坚持裁判文书网上发布,积极推动法院、法官和人民群众的互动交流。
责任编辑:喻志强 傅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