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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区法院:“五注重”力促执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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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傅南  发布时间:2010-12-14 08:29:46 打印 字号: | |
  为切实化解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荷塘区法院推行“五注重”力促执行和解,以和解促执行,以和解促和谐,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注重强化干警执行和解理念。强化干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思想理念,引导干警在思想上明确为谁执行、如何执行以及执行所追求的最佳效果,坚持做到能和解则和解,多和解、少强制,对执行和解工作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落实。

  注重执行通知书的送达工作。能够将执行通知书直接送达给被执行人的尽可能直接送达,在送达通知书的同时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了解被执行人的想法,告知其法律后果,并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和解方案。

  注重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采取法、理、情并重的人性化执行方式,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到以法醒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耐心做好思想说服教育工作,阐明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法律后果。只要有一丝和解的机会,就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有效化解矛盾。

  注重多方协调配合执行工作。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抓住双方当事人的心理特点和特殊感情,根据实际情况邀请案件当事人的亲友或相关部门参与调解,主动向他们介绍案情,加大沟通和说服教育的力度,以获得他们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从侧面做当事人的工作,帮助化解矛盾纠纷。

  注重完善制度激励执行和解。将执行和解率作为绩效考评制度的重要指标来抓,将其纳入执行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初步建立起以执行到位率为核心,以实际结案率和执行和解率为重点的执行工作综合考评机制,以此强化执行和解意识,提高干警执行和解工作的积极性。
责任编辑:傅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