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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积案终执结
不畏困难迅速出击 荷塘法官强执显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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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雪梅 傅南  发布时间:2010-12-03 08:21:52 打印 字号: | |
  11月24日,荷塘区法院执行局干警通过强制执行的方式成功执结了一起长达九年的积案,为当事人追回执行款共计38万元。

  湖南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桂东县某局购销合同欠款纠纷一案,于2000年11月8日诉诸荷塘区法院,该院受理后,于2001年2月27日作出判决,判决被告偿还原告货款143649.53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从1997年5月23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三计算)。该判决书生效后,湖南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荷塘区法院强制执行,该院在执行过程中穷尽了一切执行措施,但因桂东县某局无可供执行财产,该院中止执行。2010年11月,经申请人申请恢复执行。11月22日,该院执行局干警曾雪梅、林华在副院长王德忠的带领下紧急出动,向桂东县出发,虽然路上遇到了山体滑坡,但仍然无所畏惧。在经历种种困难之后,终于在11月24日从桂东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扣划本案执行本金和逾期利息等共计38万元。

  在回来的路上,申请执行人紧紧握住王院长的手,为该案的执行工作所付出的大量心血和一丝不苟、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的工作精神表示由衷的感谢。
责任编辑:曾雪梅 傅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