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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区法院“四落实”提升执行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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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傅南  发布时间:2010-11-30 09:07:30 打印 字号: | |
  荷塘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部署和要求,继续以破解“执行难”为工作重点,采取“四落实”提升执行质效。

  一是落实每周汇报制度。执行局实行了每周一例会制度,每周一上午,执行员向执行局长汇报一周执行工作的完成情况和下周的工作安排,相互交流经验,共同分析问题,共商解决办法。让执行局长可以实时了解、监督每名执行员的工作,实现管人与管事的有机统一。

  二是落实案件讲评制度。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召开执行案件讲评会,“回头看”前一个月所办理的案件,对该月的典型执行案例进行讨论、分析,并由执行局长讲评,总结案件办理过程中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指明今后注意的方向,通过案例的示范作用引导执行员树立先进的执行理念,达到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目的。

  三是落实台帐式管理制度。以简洁明了的表格形式,建立健全执行积案台帐、强制执行措施台帐、执行信访台帐、执行员绩效台帐四项执行台帐,推进执行责任制真正落实到位。

  四是落实责任考核机制。把责任考核机制作为一项长效机制,在院部门目标管理考核的基础上建立严格的执行员工作考核办法和问责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执行员年终绩效的重要依据,与奖惩挂钩。从而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内部监督,强化执行队伍管理。
责任编辑:傅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