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郭立(化名)陈述:“在海南某宾馆内,唐智对我说国家有一批民间宝藏在一个叫“妈妈”的人手里,国家要把这批宝藏提出来复兴中华民族。同时唐智还给我看了一些“国家”发的民族复兴事业文件,述说他在南岳看到了这一大批宝藏,现在提出这批宝藏要办手续要花些钱,要我出30万元,3至6个月我就可以把这批宝藏提出来,我就可以分150万美元,过了半个月我就汇了30万元过去……”。而郭立只是这起诈骗案的受害人之一。
李玉锦,初中文化,无业,一夜之间将自己化身为“中华民族复兴组织”的“妈妈”。在2007年至2009年期间,他谎称中华民族的老祖宗有一批非常庞大的宝藏埋藏,只要有人投入一定的资金,等宝藏开启了既可以获得高额回报,还可以进京做官。他模仿女人的声音宣传、招揽了唐智等人作为长沙、株洲片区的负责人,许诺在事业成功的时候可以让唐智得到一百万美金的回报并可以进京做高官。唐智欣然接受,并以诱骗他人投入一定的资金加入所谓的“中华民族复兴组织”便可得到高额回报的手段,捏造事实糊弄他人,将所得款项通过银行打款和送到指定地点的方式交给“妈妈”。该起诈骗案共诈骗李某、宋某、程某等十一人共计人民币340.26万元。
荷塘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玉锦、唐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一审判决被告人李玉锦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被告人唐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近似荒谬的骗局竟骗得300多万元,这不得不引起我们深思。该案中的受害人几乎都是禁不住骗子许诺的高额回报而不自觉地一步一步掉入骗局的,这也告诉我们,当遇到天上掉下来的馅饼时,一定要多长个心眼,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