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荷塘区法院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三个至上”为指导思想,着力构建和谐司法的引导机制和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坚持“七个必调”的全程调解制度。为打造和谐荷塘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今年民商事调撤率为75%,居全市法院前列。
“七个必调”,只要存在调解的可能,就不放弃调解的努力:立案之前必调,在办理立案手续之前,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立案庭工作人员主动提供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教、单位调解在内的多种解决纠纷方案,引导原告以非诉讼的方式化解与对方当事人的纠纷;立案之时必调,立案人员立案后可先行做原告的调解工作,在法律规定的移送时限内不能调解结案的,再移送有关业务庭室审理;送达见面必调,在通知被告应诉时,向其征求调解意见,被告同意调解时,及时通知原告到场,为双方搭建和解平台;证据交换必调,帮助原、被告双方全面了解支持其诉辩主张的依据,引导他们理性地通过调解方式结案;开庭审理必调,法官围绕当事人的争议焦点,摆事实讲法律,使其能够预测可能的结果,以利双方达成和解;休庭后判决前必调,继续了解双方调解意愿,做最后的调解努力;判决后上诉前必调,对当事人表示上诉的,承办法官对其疑问进行有针对性的辨法析理,尽量减少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