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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女婿不堪奚落 砍伤妻子再砍岳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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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傅南  发布时间:2010-10-26 08:19:07 打印 字号: | |
  上门女婿蔡某因找工作与妻子和岳母发生争执,一气之下用菜刀把妻子和岳母砍伤。近日荷塘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蔡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2010年5月18日下午,蔡某在荷塘区的租房内与其妻刘某和岳母夏某因找工作的事情发生争执。蔡某一气之下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向刘某头颈部一顿乱砍,岳母夏某上前阻拦,于是蔡某又挥刀砍向前来阻拦的夏某,意欲砍死刘某和夏某,后蔡某在追砍两人过程中遇到房东后逃离现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0年5月19日蔡某被包头市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抓获。

   荷塘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蔡某因家庭矛盾发生纠纷后,持刀意图杀害他人,造成一人重伤,一人轻伤的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蔡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可以比较既遂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傅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