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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区法院把好“七关”,加强机要保密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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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傅南  发布时间:2010-10-25 08:26:59 打印 字号: | |
  为加强机要保密工作,荷塘区法院以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为目标,努力把好“七关”,坚决杜绝保密事故的发生。

   其一,把好文件签发、印制关。除法律文书外,凡以院名义发的行政公文,先由办公室审核、定密,再由院领导签发。凡属带密级的材料控制印发份数,同时严格按照机要保密的有关规定,不得擅自翻印和复印秘密文件资料;其二,把好文件传阅管理关。机要文件由兼职机要保密员登记,按确定的范围传阅和办理。院领导和庭室领导参加会议的文件材料,办理完毕后交保密员处理,对机要文件妥善保管,存入铁柜;其三,把好传真收发关。对收到的传真件区分明传件和密传件,分别进行登记,送有关领导阅处;其四,把好诉讼案卷装订和查阅关。按照最高院有关文件精神,各业务庭(局)在装订案卷时分正、副卷,档案室在接收案卷时,进行严格审查,对不合格的退回有关业务庭重新装订。同时,按照最高院《关于保守审判工作秘密的规定》,严格查阅范围和查阅手续。对查阅的档案材料需复印的,由档案员复印后交有关当事人;其五,把好宣传报道保密关。为了防止宣传媒体对审判工作的泄密,未经办公室同意,新闻记者不得进我院采访,对各类宣传报道、录音、录像等,办公室把好审查关;其六,把好印章管理关。院印由机要员保管和使用,除法律文书外,其他情况下盖院印必须经办公室主任审查同意后方可盖印,下班后、节假日院印统一入保险柜保管;其七,把好网络保密关。因工作需要,只为各部门负责人开通了互联网,其它计算机未经院长批准一律不得开通外网。同时,对开通互联网的计算机均安装了物理隔离卡,确保内网和外网的有效隔离,严防泄密事件发生。司法技术室逐庭、逐人对全院干警所有的硬盘、U盘等存储设备、上网电脑进行了清查登记,要求每一位干警做到不在上网计算机外网上处理涉密信息、上网时不暴露干警身份,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
责任编辑:傅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