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他人楼房偷窃被发现后,拒捕逃跑,并在逃跑过程中将前来追捕的他人推倒受伤,这样的情节在盗窃案件中经常出现。近日,荷塘区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不过,罪名却成了抢劫罪!
2010年3月22日晚,曾因盗窃罪坐了半年牢许雨因手头没钱,便重操旧业进入他人居住的楼房杂物间想小偷小摸混点钱花,却不料被正好下楼拿东西的房主捉了个正着,由于不甘心再次坐牢,许雨夺路而逃,混乱中,闻讯赶来帮忙的邻居刘某被他从楼上推下,后经鉴定构成轻微伤。第二天,许雨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认为,该起案件虽然是因盗窃而起,然而在盗窃被发现后,被告人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致他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遂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许雨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