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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区法院:节前重念安保工作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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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喻志强  发布时间:2010-09-29 17:55:14 打印 字号: | |
  国庆节即将来临,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工作职能,维护社会稳定,营造和谐的节假日氛围。9月29日,荷塘区法院召开院务会,会上,该院院长沈建平重点传达了最高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庆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并就国庆期间的安保工作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

   做好稳控工作。全院干警要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的责任意识。要对所审理的案件进行认真的梳理,做好稳控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做好机关安全工作。国庆期间要按照院里的安排,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自脱岗。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值班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便于处置意外等突发事件。司法警察大队、物业公司在国庆期间要组织治安巡逻,负责各项安全检查,同时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着重对保密、消防等重要部位的自检排查,要认真排查、消除各种隐患,确保节假日期间的机关安全。

   做好人员、车辆、物资的管理。国庆期间,对警车的使用要严格按照规定,除必要的值班用车外,所有警车必须在院内集中存放,不得动用,因工作原因确需用车的,必须事先报请院长批准,并同时报告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纪检监查部门要加强对警车使用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严禁公车私用。假日期间,全体干警要做到娱乐有度、放松有节,不该去的娱乐场所不去,不该赴的宴席不赴,不该收的礼品不收,过一个朴素、节俭的国庆节日;同时,各部门要锁好档案和重要案卷、文件,管好物资,防止盗窃事故的发生。为迎接新中国成立61周年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责任编辑:喻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