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从丹麦学成归国的侯先生,经人介绍与远在澳大利亚悉尼工作的唐小姐相识,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撮合下,双方于同年12月份在长沙市芙蓉区政府领取结婚证。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再加上双方在学识、爱好、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上等不同的原因,婚后双方相处很难,无法沟通。结婚五年来,双方在一起的时间加起来还不到20天,双方未生育小孩。从现实情况看,双方性格不合、且分居多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无奈之下,9月13日,候先生将唐女士告上荷塘区法院,要求解除双方婚姻关系。
唐小姐因远在悉尼工作,无法到庭应诉,委托其父母到庭,法官采用传真、电话形式与唐小姐取得联系,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