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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区法院三项措施刷新工作思路力促党支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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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南翔  发布时间:2010-09-19 11:45:47 打印 字号: | |
  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活动中,荷塘区法院围绕“三项重点工作”采取三项措施刷新工作思路,矢力推进党支部建设,推动能动司法。

  一、“三个到位”促成重视党建的格局。一是认识到位。党建工作的重点在于提高党员党的意识、大局意识和政治意识。该院始终坚持把服务于审判工作作为做好党建工作的重要标准,把公正司法与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作为衡量党员先进性的重要标准,不断提升党员干部重视党建工作的思想意识。二是领导到位。该院从上到下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了党建工作在科学发展指导下正确开展。院支部随时检查各党小组开展工作情况,检查结果与年终评比挂钩。三是措施到位。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制度》、《党组织议事规则》、《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和程序办事,减少工作随意性。 

  二、“三个机制”突出党建工作的重点。该院以党员为主体,在教育管理监督等环节上,不断建立健全各种机制。一是健全经常教育机制。通过多种形式,制定严密教育培训规划,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党员教育工作,特别是抓好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工作责任心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把教育培训与构建“学习型法院”结合起来,鼓励和组织党员参加学历教育、业务培训,努力培养让群众放心满意的党员干部队伍。二是健全日常管理机制。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为重点,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大会和党内民主生活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坚持开展党员活动日学习,定期组织上党课,强化党性锻炼和党建知识学习,营造人人参与党建工作的良好工作氛围。同时,加强了党员的日常管理,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管控,确保党员自身无违纪,党员身边无违纪的“两无”活动落在实处。三是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该院以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重点,大力实施“诫勉谈话”制度。有重点地对新入法院工作人员、职务晋升人员及被信访较多人员,分别由相关负责人或纪检组长对其进行廉政诫勉谈话。并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函征求意见,邀请代表、委员和执法监督员评议庭审并召开司法监督座谈会,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三个作用”彰显党建工作的效能。为彰显法院党建工作强大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提高工作效能,该院党组把落实作为重点,充分发挥法院在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中的审判职能作用。一是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院党组始终把握党建工作的正确方向,严格按照党组决策、部门执行、纪检监督的工作规程来运作,逐步形成了以院党组为领导核心,各庭室党小组为工作主体的工作责任制。二是发挥党小组的战斗堡垒作用。该院对党小组进行了科学设置,切实把各个党支部建在庭上,作用发挥在庭上,全面扩大了党组织的辐射能力。通过各党小组不断深化日常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把组织温暖送到党员、群众当中,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三是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该院在审判一线设立“党员示范庭”、“党员模范岗”,激励广大党员立足本职,身体力行,以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广大青年干警积极进步,在社会上树立起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蒋南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