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更有效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独特优势,荷塘法院认真贯彻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工作会议的精神,切实加强人民陪审员的队伍建设,找准与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使人民陪审员能够在实际的办案、监督中做一些务实、管用的实事,真正发挥人民陪审员在三项重点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作用。
一是促进社会矛盾化解。该院在选任人民陪审员时,注重吸收社会不同行业、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文化层次的人员,利用他们来自基层、熟知社情民情的优势,促进社会矛盾调解。对于存在调解、和解可能的案件,及时就近委派人民陪审员进行调解。对于不能调解的案件,则采取上门入户的方式,做好判后释法工作,消除信访苗头。
二是促进社会管理更新。对于在服务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土地权属、相邻关系等矛盾纠纷,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贴近群众的优势,以唠家常等“土办法”,增强农民的法治意识,引导群众正确对待诉讼。同时。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法制宣传活动,用通俗的语言阐述法律知识、解答诉讼疑难,扩大社会宣传效果。
三是促进公正廉洁司法。该院在进一步加大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力度的同时,创新举措,自觉接受人民陪审员的监督,采取随案发放人民陪审员监督卡的方法,让人民陪审员依卡陪审,为庭审活动打分,真正做到“阳光司法”。此外,多次召开人民陪审员座谈会,邀请他们畅谈参审的经验与体会,反映群众关心的问题,并对法院工作提出建议,促进廉洁公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