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荷塘区法院强化四项举措力促和谐执行
分享到:
作者:王德忠  发布时间:2010-08-30 10:23:56 打印 字号: | |
  创新执行理念,讲究执行艺术,在和谐执行上下功夫,这是荷塘区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的新思路。近年来,该院牢固树立和谐执行理念,坚持多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文明执行,公正执行,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2010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41件,结案127件,结案率达90%,结案标的金额965.83万元,和解和自动履行率达79.53%,未出现一起因执行人员违法违纪引起的上访缠诉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他们的做法是:

   一、狠抓执行队伍建设。持续开展“深化职业道德建设,推进公正廉洁司法”主题教育活动和向“司法为民好法官”学习活动,坚持正面典型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提高干警廉洁自律意识;通过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公开执行信息,提高和谐执行的社会公信度,全面规范执行行为;组织干警学习相关执行法律、法规,结合该院实际工作学习、借鉴其他法院的执行经验,着力培养一支学习力强、执行力强、创新力强的高素质执行队伍。

   二、讲究执行艺术,充分运用“五心工作法”、 “换位思考”等方法协调各方,尽量用和解方式结案;坚持做到重大案件、群体性案件执行前与基层组织取得联系,加强勾通、交流,掌握情况;运用转让无形资产、债权转股权、分期执行等方式,促使案件及时有效执结。

   三、建立多方联动机制。加强与银行、工商、税务、房产等部门的联系,健全协助执行联动机制,为和谐执行提供有力的外部保障;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的执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部门领导到现场进行监督、指导和支持,主动向同级党委、人大和政府汇报执行方案。同时,建立执行联络员制度,在全区70多个行政村、居委会设有1到2个执行联络员,他们积极提供被执行对象的信息,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四、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对涉及妇女、儿童、孤寡老人、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案件,开通“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执行;对群众反映的因征地拆迁、企业改制职工利益受损、拖欠职工工资等问题,认真做好执行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妥善协调处理。

                        通讯员 王德忠
责任编辑:王德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