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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区法院坚持“五心”破解“三养”案件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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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南翔  发布时间:2010-08-25 10:01:28 打印 字号: | |
  让当事人赢了官司还要赢钱,至少不能赔钱,这是荷塘区法院对现阶段执行工作的基本要求。2008年以来,该院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两为”精神为重要指导,注重执行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针对近年“赡养、扶养、抚养”案件增多的特点,该院执行人员善于发现问题,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在执行这类案件时坚持做到“五心”,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他们的做法是:

   一是为当事人服务有“热心”。接待申请执行人时要热情,进门送上一杯水,并热心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消除他们的恐惧感,通过交谈初步了解案件基本情况,与之做好沟通工作。二是对待当事双方有“爱心”。在执行案件时做到“法外有情”,特别是在“三养”类型的案件中,当事双方互相之间都是亲人,只要从双方之间的亲情问题上找到切入点,就能促使双方互谅互让。三是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有“公心”。“三养”案件的起因往往是双方矛盾的交织,双方当事人在处理日常生活问题上都欠缺,最终导致矛盾激化,执行人员注重做好双方工作,采取“面对面”、“圆桌式”方法,以公正之心不偏不倚解决问题,促使双方事人互相谅解,进而彻底解决纠纷。四是执行案件管理要“细心”。该院逐一对案件建立系统的台账,什么案件从什么方面着手,执行员们都做到心中有数,才能打好“亲情牌”、“友情牌”。五是将调解工作做到最后有“耐心”。“三养”案件大都涉及感情纠纷,双方当事人往往积怨很深。因此,要通过耐心讲解法律规定,做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通过逐步深入的做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尽弃前嫌,握手言和,才算彻底执结案件。
责任编辑:蒋南翔